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出租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不涉及。
4.【合同签订时间】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5.【交易税费】
(1)本次租赁所涉及政府税费的,按有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2)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且仅有一家的,按照租金总价的0.45%收取交易服务费,最低单宗收费不少于900元;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按《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产权交易服务收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竞价交易方式规定的标准减半收取,最低单宗收费不低于1350元,通知详见http://www.jxcq.org/show.aspx?id=10256 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3)费用承担方应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_3__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6.【交付】详见附件《华东交大场地租赁合同(含税)》。
7.【交易方式】(1)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按挂牌价与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如有两名及两名以上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一次性密封报价的交易方式。一次性密封报价有效报价区间为 15.67万元/每年(含15.67万)至18万/每年(含18万),有效报价的平均值为基准价,高于基准价的最低报价为最终承租价,出现并列情形的,出租方抽签确定最终承租方。
8.【报名方式】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9.【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10.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华东交大场地租赁合同(含税)》及《交大综合菜场考核办法》、《菜场考核表》。 下载【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