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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业务流程调整、更新说明

发布者:王益云 [发表时间]:2015-08-14 [来源]: [浏览次数]:

 

政府采购业务流程调整、更新说明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有关采购业务流程调整文件要求,公共资源资源交易系统政府采购工程将进行系统功能调整和更新:
一、     采购条目的“实施计划批复”,由采购办移给采购单位;
二、     采购办取消“采购公告审核”、“变更公告审核”和“结果公示审核”的审核权限,全部交由采购单位审核;
三、     “采购方式”增加了“竞争性磋商”,具体系统业务流程与“竞争性谈判”方式一致;
四、     “采购公告”流程中增加“公告发布时间”设置,公告发布时间一定要大于当天的时间,公告审核后,需在指定的发布时间后才会在网站展示;
五、     “采购公告”流程中,增加“报名及标书出售时间”设置;供应商报名及标书下载的起始、截止时间,以代理在设置的时间为准,取消原“开标前一天23:59”下载截止的限制。
 
更新说明:系统预计于7月31日左右完成更新,请各级采购办将待审核的审核事项办结;更新后,若有未及时审核办结的,需要先退回,由采购代理重新发起事项。
 
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2015.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