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交通大学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实施细则》解读
《华东交通大学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实施细则》(华交校发〔2019〕110号)已于2019年9月12日正式颁布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很多科研工作者有很多疑问,现对该文件进行解读,希望能对学校科研工作者提供一些帮助。
一、预算是不是可以随意调整?
文件中所指预算是指由省人大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采购预算(以下简称“预算”),并不是学校申报年度采购计划批复的校内采购预算。预算的调整是有一整套流程和规定的。科研设备采购所需的预算进行调整是指在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对零星的预算进行整合,以满足科研设备采购的需要。所以,预算并不是有人理解的可以随机增加或调整。
如某项目急需一定金额的预算进行采购,而该项目的预算分散在不同的品目中(或品目与所购设备品目不同),需要整合到一个预算项目中去。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向上级预算主管部门要求进行预算调整。
资产处已经批复的预算原则上不作调整,特殊情况如需调整,须执行《华东交通大学设备计划申报管理办法》(华交资产〔2019〕22号)第十二条要求的更改率不超过15%的规定。
二、科研设备的采购是否不走招标流程由项目负责人自行购买?
文件规定了两种情形:一是“可采取自行采购”,二是“公开招标转非招标方式采购”。这两种采购方法是政府采购的组织形式,也即必须走政府采购手续,只是为了节约时间或增加自主权的需要,不受非科研设备招标限额的约束。
自行采购并不是“自已作主去购买”,自行采购也要通过自行组织招标或由代理公司组织招标的方式履行招标流程,并形成一整套采购文件。
“非公开招标”相比“公开招标”,一是流程更为简化,二是在时间上可以节省十天以上以提高效率。
三、是不是所有的设备都可以采取“单一来源”的组织形式进行采购?
仅有确实只有单一的购买来源的设备才可以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对于当前的国内生产状态,极少有单一厂家才能生产的设备。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单位政府采购行为的通知》(赣财购〔2019〕16号)文件规定,单一来源项目必须作为“三重一大”会议集体研究,并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公示后才可以实施。
四、是不是所有的设备采购都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
一般招标流程中的评审专家是在监督部门监督下,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进行选定的。文件中规定,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项目仅限“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科研设备”的采购。此措施是为了加强评审专家是真正该设备领域的专家里手,并不是指纯粹的“评审”专家,以保障评审专家的专业性。
五、是不是购买进口的科研设备不需要进行前期的审批?
文件中仅规定了“交省财政厅备案”,是指进入招标程序后的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前期科技厅、教育厅等部门的审批还是必须的。
六、书面推荐邀请供应商的采购方式是否可随意使用?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74号)》的规定,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非公开方式投标,采购人推荐比例不得高于50%,即如果三家的话,由采购人推荐1家,评审专家推荐2家。
但限于“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如理由不充分,存在公示期间被质疑和投诉的风险,故该方式不宜随意使用。
七、网上商城采购为什么是最便捷的采购方式?
江西省于2018年正式建立江西省省本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http://jiangxi.gpmart.cn),随着商城产品不断丰富,其已成为最便捷、透明、高效的采购方式。用户可以登录网站挑选商品,招标办在一周内基本可以完成采购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