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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交通大学核酸检测服务(单采单检、10:1混采混检)项目[第一次答疑澄清公告]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11-17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潜在投标单位:

现将招标文件中关于“比选保证金支付方式”相关条款答疑澄清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 “一 、应答人须知前附表中:“2、比选保证金支付形式:本项目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交纳,必须用信封单独密封,并盖上公章,与投标文件一起单独递交,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未中标者当场退回。”更正为“2、比选保证金支付形式:本项目保证金以现金、银行转账、电汇等形式提交(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或代付所递交的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交纳时,必须用信封单独密封,并盖上公章,与投标文件一起单独递交,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未中标者当场退回;采用非现金形式缴纳时,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时一并提交比选保证金缴纳凭证。”

2、原招标文件中:“14.3比选保证金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1)比选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或代付所递交的保证金)。”更正为“14.3比选保证金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1)比选保证金以现金、银行转账、电汇等形式提交(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或代付所递交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