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申请人合格条件:1、投标申请人具备承担五层以上框架结构、单体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的能力。2、投标申请人近5年内(2009年2月1日至2014年2月1日)完成过五层以上框架结构、单体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业绩(提供工程的经设计院盖章的施工图纸、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必备),任意两项即可,不含商住楼)。3、投标申请人3年内无处罚或者6个月内无不良行为记录。(二)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合格条件:1、投标项目经理具备承担六层以上框架结构、单体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的资格。2、投标项目经理近5年内(2009年2月1日至2014年2月1日)完成过五层以上框架结构、单体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业绩(提供工程的经设计院盖章的施工图纸、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必备),任意两项即可,不含商住楼)。3、投标项目经理3年内无处罚或6个月内无不良行为。(三)投标申请人近五年施工的类似工程获得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优良工程奖之一:①12个月内获得过市级优良工程奖一项;②24个月内获得过省级优良工程奖一项;③36个月内获得过省级杜鹃花工程奖一项;④60个月内获得过部级优良工程奖一项。⑤近一年获得过设区市“安全文明工地”或过近三年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安全文明工地”。(四)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施工的类似工程获得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奖项之一:①12个月内获得过市级优良工程奖一项;②24个月内获得过省级优良工程奖一项;③36个月内获得过省级杜鹃花工程奖一项;④60个月内获得过部级优良工程奖一项。⑤近一年获得过设区市“安全文明工地”;⑥近三年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安全文明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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