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单位、各大专院校: 根据《江西省省本级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赣财购[2014]32号)的要求,为了做好省本级2016年第一季度(2016年1月至3月)办公用计算机批量集中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根据2016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以及采购时间编报第一季度办公用计算机批量集中采购实施计划,填报《2016年省本级预算单位第一季度批量集中采购实施计划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报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汇总并于2016年1月31日前报送至省政府采购办。
二、各单位主管部门应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二级预算单位。
三、各单位在报送计划时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省政府采购办联系。省政府采购办联系电话:0791-87287867。
江西省政府采购办 2016年1月7日
附件一:《2016年省本级预算单位第一季度批量集中采购实施计划申报表》
附件二:《2016年省本级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办公用计算机基本配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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