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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招标办公室工作职责

发布者:王益云 [发表时间]:2015-07-02 [来源]: [浏览次数]:

 

政府采购招标办公室工作职责
政府采购招标办公室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华东交通大学政府采购招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在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全校政府采购与招标相关工作,确保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一、在学校采购、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及分管校长的领导下,政府采购招标办具体负责基建工程招标,设备、图书、药品及政府采购目录规定的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食堂、店面的招租招标等相关工作。
二、根据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负责规范和完善学校招标投标行为,起草制订有关管理条例及部门内部管理制度。
三、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及学校政府采购招标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开发布政府采购招标公告、预中标公告、中标公告等有关采购招标信息,并负责学校政府采购招标信息网的建设维护工作。
四、负责学校政府采购招标专家库的建设工作。
五、负责学校50万以上工程建设的预算编制、送评审工作。
六、负责学校政府采购、招标中有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七、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