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方要闻】
上饶九大举措使政采迈上新台阶
本报讯 江西省上饶市财政局全方位拓展政府采购范围,着力培育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和市场环境,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和诚信意识,全力做好采购服务,使采购质量和公信力得到不断提升。尤其通过“加大三个监督力度”、“抓好三项工作规范”和“推进三项制度改革”这些有力举措,使该市的政府采购工作迈上新台阶。
首先,“加大三个监督力度”。分别为:一是加大代理机构备案监督力度,要求代理机构经营管理人员、办公地点、联系电话备案“三固定”,并认真审核,统一公示,进一步促进全市政府采购代理市场的健康有序和依法合规。二是加大中介机构的日常监督力度,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了上饶市2017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不规范行为,督促暴露问题的积极整改,进一步规范了代理行为。三是加大了采购单位事后监督力度,不定期抽查一定比例的采购项目,指出问题并督促积极整改,有效规范了政府采购人的采购行为,提升了政府采购领域的依法行政水平。全年共处罚相关采购人单位4个,并处罚款4.5万元,相关采购代理机构一并给予处分。
其次,抓好“三个工作规范”。分别为:一是抓好专家入库审核规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审核,做到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确保采购评审专家的征集工作合规合法与公平公正。去年共计审核政府采购专家200余人。二是抓好采购投诉处理规范,在投诉处理、文书制作、疑难事务处理等工作上做到三个必须,即,必须经过科室人员集体讨论,必须咨询律师团队意见,必须报经科室、局领导层层审批,并制定《上饶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采购办内部流程》,设计常用文书14种。全年妥善处理投诉案件25起,处理率达100%,有效营造违法必究的良好氛围。三是抓好电子平台的运行规范,组织开展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应用操作培训, 200余名参训人员对电子交易业务系统和电子评标系统等业务有了更深地了解,为下一步上饶市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全面运行奠定了基础。
最后,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分别为:一是推进了采购方式选择改革,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积极指导采购人依法依规选择采购方式,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强化采购人在政府采购工作中的主体责任。二是推进了采购流程的操作改革,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上级要求,重新梳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操作流程,明确采购人和采购管理部门操作区块和步骤,理顺双方权责关系。三是推进了评审专家抽取改革,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相关工作事宜的通知》规定,要求采购人自行选定评审专家需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外,还可根据自身实际需要通过“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及“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设置的申报端口自行申请使用评审专家库中的评审专家,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着力提高政府采购效率。2017年全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预算金额达5.77亿元(含保险服务3.3亿元),实际采购总金额达5.54亿元。
(张琳 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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