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金溪县: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本报讯 江西省金溪县财政局采取“五加强”举措,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不断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制度化水平,确保采购行为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一是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金溪县财政局围绕贯彻《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近几年建立了涵盖基础管理、规范执业、信息公开及监督处罚等全流程各环节的制度体系,各类制度办法已达20余个。
二是加强预算编制的约束力。该县强化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把部门预算与政府采购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执行“先有预算,再进行采购”的预算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无预算不采购,超预算不采购”的要求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力,对政府采购项目实施有效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杜绝没有预算、没有资金来源的采购行为。
三是加强政采流程监督管理。在加强内部监督的基础上,金溪县加大现场监督力度,邀请县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县检察院工作人员和部分县人大代表等30多名社会监督员,实行政府采购监督员制度,对采购活动全程现场监督。
四是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在政府采购项目立项通过之后,金溪县将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和采购合同等采购活动信息在政府采购指定网络媒体进行发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加强推进“放管服”改革。紧紧围绕“放管服”改革目标,勇于“放权”并“放权”到位,压缩审批环节,简化管理流程,提高采购执行效率,努力提升服务意识和水平。着力构建和完善放管结合、权责清晰、规范透明、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管理机制。
(杨阿三 张茂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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