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金溪县:规范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
本报讯 为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江西省金溪县财政局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工作的通知》。
按照财政部的规定,该县要求所有代理机构在6月1日前完成补充的相关信息。具体包括,应在“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中补充“内部监督管理制度”等资料,以附件形式上传;确保系统备案的专职从业人员人数至少达到5名;在系统中补充完善办公场所设施等登记信息。金溪县财政局安排专人对全县11家代理机构从五证合一、办公场所和设备、联系人信息、专职人员数量、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五个方面进行了梳理。
目前各代理机构已积极开展信息完善工作,金溪县财政局及时对完善信息进行了审核,凡登记信息不符合《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该《通知》规定要求的代理机构,金溪县财政局将对其从代理机构名录中暂时移出,并暂停其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的权限。
(杨阿三 张茂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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