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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者:王益云 [发表时间]:2014-02-08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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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0-05-04
所 在 地:广东
行    业:园林绿化
截至日期:未确定
标书下载:
摘    要:
招标内容: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广州东部(增城)汽车产业基地员工生活配套区园林绿化工程(第一期)园林、绿化、配套设施等工程面积约8666m2,施工招标内容详见附送电子文件和施工报价说明。
2、工程地点:广州东部(增城)汽车产业基地
第二条   承包方式及招标范围   
一、承包方式:
1、本工程按总价包干形式招标,投标人可根据招标人发标时所提供的施工图纸、并结合现场情况自行核算工程量,经业主确认中标价后,清单单价及总价不作调整。
2、投标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劳动保护及工伤保险、税金、施工用水电费、水电损耗费及其它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
二、招标范围
1、以招标人提供的由广东建筑艺术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的《广州东部(增城)汽车产业基地生活配套区园建工程(园建、给排水及电气)》、图纸技术说明及工程量清单等所有相关资料。
2、园区内的市政工程,指小区内的道路(含完成道路的路缘石)、小区建设的给排水、强弱电(即广东省重工建筑院设计图)由土建总承包单位(即深圳市金世纪工程实业有限公司)施工;而广东建筑艺术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的绿化施工图中的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属于本次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见图纸技术说明)。
3、施工过程中,主要材料及苗木均须由招标人确认样板后方可大量采购。
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一)所有的工程质量均以设计图和现行的规范为准,其中主要执行的规范有《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 82-99》、《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2-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03-2002》。
(二)绿化护养期六个月、园建铺装保修期两年。护养期、保修期自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
(三)绿化养护期包括绿化苗木的种植成活并全面发出新芽,另淋水培土、施肥、除虫、修剪、扶正等应配合的项目,移交前全面施肥一次,保证苗木生长葱绿、茂盛。
(四)     选用的苗木品种、规格应符合图说要求。
第四条、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30个日历天(含施工准备时间,并需配合招标人分段交出的计划安排)。
第五条、投标人条件:
凡具以下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投标,提供以下文件:
1.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的对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
2.资质证书复印件(具有在广州地区承接园林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广州市建筑业企业登记备案证书》;
3. 投标单位应确保所选用的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工作,如经业主发现项目负责人不在本单位工作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的有关规定,并提供项目负责人等级证、资格证号、职称、业绩、获奖情况、身份证号等资料,提供原件校对;
5、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绿化类专业工程师的资质证书,该技术负责人应驻场,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按苗木品种及招标人的意图合理布置出景观效果的能力。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办法:
1、工程不考虑预付款,
2、工程款分四期支付,第一期为已完工程量达到整体工程量的30%时,支付已完工作量80%的进度款;
3、第二期为已完工程量达到整体工程量的65%时,支付已完工作量80%的进度款(扣除第一期已付款项);
4、第三期所有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并结算后,支付至结算款的95%;预留5%作为质保金。
5、5%质保金待保修满两年后一次性付清。
6、每期支付款项,乙方提交发票后甲方以转帐支票支付。
第七条、报价须知
1、招标人提供的清单仅供参考,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报价说明并充分研究理解相关资料后,自行复核工程量,但工程量清单单价及总价必须按招标人提供的清单填报,投标人复核出有增减工程量均自行消化在其他清单报价中,投标人的清单子目及工程量不作修改。经业主确认中标价后,中标价即为合同价,施工过程中中标单价及总价不予调整。
2.场地的平整、余土外运、回填种植土及种植土拌合基肥等均包括在有关工程量清单报价内,不得另外列出。
3、招标人提供的图纸有不完善的地方,投标人有义务进一步细化完善,并按细化完善后的图纸在投标报价中进行自行考虑。
4.投标人报价时必须考虑相关的现场配合,主要事项如下:
(1)投标人负责现场施工所需要的一切材料运输及堆放。
(2)不同施工阶段及施工部位,如场地的清洁、安全等条件以及与相关专业交叉配合部位均需协调处理好。
(3)施工用水用电: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用水、用电接口,投标人自行装计量表,表后配置相关管线及设备,但必须符合现场整体布置要求及临时水电相关规范标准要求;不得因此影响施工进度。
(4)投标人标价时自行考虑工人食宿等所需的临时设施。
第八条、标书编制
1、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
2、商务标﹙每页均盖单位红章﹚包括:
A.投标人﹙指单位,下同﹚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文件;
B.投标人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委托证明书;
C.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D.投标人情况简介﹙含工程业绩﹚;
E.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资质及简介;
F.项目主要组成人员、职责、资质证明等。
4、投标文件提交一式两份(一正一副),每页均盖有投标人的红章,有法人要求的盖上法人私章或签名,标书需要密封及封口有骑缝章。
5、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可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保证金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递交,投标人不中标者可在十五天内全额(不计利息)退还;中标者该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完工验收后不计息全数退还。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均为保障发包人对本工程项目的利益,投标人任何违纪违法的行为都可依照惯例予以没收
第九条、投标工作的安排
1、本工程不准备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和投标咨询答疑,所有需要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可按工程地址自行前往。
2、从本工程招标2010 年  4 月 28 日 ,携带人民币伍万元(现金或支票)投标保证金前来我公司﹙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江湾商业中心二十八楼广州市佳大实业有限公司﹚报名,领取招标文件(自带优盘复制建设工程方案作投标参考用)。
3、2010 年 5月  4日  递交投标书。
4、联系人:蒋道菊
5、联系电话:83739999转808
第十条、定标
1、本工程开标及评标均由发包人自行组织人员进行,开标后会对各投标人报出的总价进行咨询。
2、本工程的定标原则,以接受方案合理、低价为中标选择者,但也会结合投标人的实绩、实力,报出承建的优惠条件,以及发包人考虑的其他因素。
3、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在3天内发给书面中标通知书。
4、发包人对不中标的投标人没有任何经济上的补偿,也没有对评标结果作任何解释的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的签订
接到中标通知书的投标人,应在五个工作天内签订施工合同。
第十二条   附件*请与蒋道菊联系
附件一、工程量清单
附件二、《广州东部(增城)汽车产业基地生活配套区园建工程(园建、给排水及电气)》电子图
 附件三、绿化施工投标图纸技术说明
附件四、乔木表
附件五、园林施工合同